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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检•我为群众办实事】五华区检察院:检察官首次上门听证,把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发布时间:2022-03-16 14:50:13作者:五华区政法委来源: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3月9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就信访人王某某,不服本院对姚某某诈骗案作出的证据存疑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组织原案承办检察官,邀请值班律师作为听证员到王某某家中上门听证,把检察机关听证会办到群众的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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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2019年7月,王某某认为姚某某诈骗自己22500元向公安机关报案;2021年2月,经五华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证据存疑,对姚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后王某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无法提供借条等证据,法院未支持其诉讼请求。之后王某某多次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上访。

在第一次接访中,王某某除了反映案件问题,还称自己属于昆明宜良某村贫困户、独居,自己在昆明收废品维持生活。近期,又因脚摔伤行动不便,生活困难。

考虑到王某某已70岁高龄、行动不方便,五华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接访后决定上门听证,化解矛盾。

在王某某家中,原案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和证据采信进行释法说理,详细列举了关于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对王某某的疑问进行了一一回应。听证员在听取双方意见后,结合具体案情,认为检察机关作出的证据存疑不予批准逮捕决定正确,从法理和人情双方面进行说理和劝导。第五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向王某某告知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详细解释了国家司法救助的申请须知。王某某对检察机关耐心听取群众诉求、帮助解决问题的做法表示感谢。

本次听证会是五华区检察院上门听证,化解矛盾的首次尝试,也是全面贯彻最高检《关于对重复信访案件探索开展上门听证的通知》的具体工作体现。通过上门听证,拉近了检察官和信访人的距离,以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信访人家门口,切实把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帮助解决好,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