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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问题。近日,五华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并出台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以下简称《协作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该《协作机制》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立足点,遵循“协同联动、自愿公正、依法化解、便民高效”原则,恪守审判权与检察权边界,两家单位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工作目标、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等方面对接、配合,坚持维权和维稳相统一,坚决防止因案引发次生矛盾,最大限度就地化解、防范重大社会风险发生。
机制亮点:
1.争议化解方式多元化
参与化解的方式包括召开听证、庭审旁听、联合调查核实、提出和解方案、提供专家咨询,提供司法救助等多举措化解行政争议。
2.充分运用司法、检察建议
在参与行政争议化解过程中发现问题,可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司法、检察建议,并由行政机关进行回复落实。
3.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邀请司法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参加,共同研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监督环节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交流研究办案难题,完善办案机制,加大协商联调力度,形成共识,确保行政争议依法、及时、妥善办理,得到有效化解。
4.加强常态化沟通联络
确定联络员,加强日常信息共享、案件情况通报交流,不断理顺工作和完善办案机制。
下一步,法检两院将持续推进《协作机制》各项内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相互协作配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彰显司法力度的同时,传递司法温度,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有利于回应并化解广大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行政争议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