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房屋漏水引纷争 五华法院巧调解
发布时间:2024-12-10 15:54:22作者:五华区政法委来源:五华长安网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300年前,“六尺巷”的故事成为了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的典范,其中蕴含的亲仁善邻的品质更是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代代相传。现如今,随着人们对居住品质的需求逐步提高,邻里之间的纠纷也随之增加。

【案情回顾】

段某是昆明市五华区某小区房屋业主,自2021年6月开始,该房屋发生漏水并向下渗透至楼下某酒店管理公司客房606内。因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段某:

1. 立刻彻底修复房内漏水问题,终止因漏水造成的损害。

2. 赔偿房屋及装修的修复款项,并承担修复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两项共计8097元。

3. 赔偿因房屋漏水问题造成的直接经营损失7392元。

4. 承担本次诉讼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仲裁费等)。

【法院审理】

案件审理过程中,五华法院多次组织调解,耐心释法说理,并提出方案:某酒店管理公司对其受损房屋先行修复,修复完成后据实主张修复费用;段某对其房屋进行专业的防水工程处理。但因双方对案涉房屋漏水原因争议较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法官多次释明鉴定程序冗杂、鉴定费用极高的情形下,某酒店管理公司仍坚持申请对案涉房屋漏水原因及修复费用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了《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意见书》和《修复费用鉴定意见书》,某酒店管理公司支出鉴定费4万元。

五华法院认为,结合鉴定意见,案涉606号房屋漏水原因系由于“706号房屋卫生间高于房间地面,施工及防水存在缺陷;606号房屋膨胀螺栓固定入楼板内部,导致楼板漏水”,某酒店管理公司作为606号房屋的使用人、段某作为706 号房屋的所有权人,两者对漏水均负有责任,某酒店管理公司应对606号房屋膨胀螺栓的问题进行修复,而段某房屋卫生间防水存在缺陷并产生安全隐患,势必对某酒店管理公司的生活造成妨害,段某应对706号房屋卫生间的防水进行修复。其次,结合鉴定意见明确的漏水原因,五华法院确认对于某酒店管理公司的修复费用应由某酒店管理公司、段某各自承担50%,修复费用以鉴定意见确定的4918元为准,因某酒店管理公司已自行修复606号房屋受损部位,故段某应向某酒店管理公司赔偿修复费用2459元。

对于某酒店管理公司主张的经济损失及营业损失,因其不能举证证明实际产生,五华法院不予支持。因考虑到本案漏水系基于双方的过错造成,故鉴定费4万元应由双方各自承担50%,现某酒店管理公司已预交鉴定费,故段某应向某酒店管理公司支付鉴定费2万元。

该案经二审维持原判,现已生效。

【法官寄语】

所谓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权利人,在行使不动产权利时,在通风、采光、用水、排水、通行等方面形成的相互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人民法院受理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主要涉及相邻用水、排水纠纷,相邻通行纠纷,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相邻通风纠纷,相邻采光、日照纠纷,相邻污染侵害纠纷,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等。相邻关系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处理得当,能够改善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反之,则可能降低生活质量甚至损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该类纠纷的处理不能简单判决,一定要对当事人进行充分地释法说理,努力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以免增加诉讼成本、激化矛盾,陷入损失进一步扩大、纠纷无法及时得到解决的死循环。即便最终无法达成调解,也要通过以案释法,让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心服口服。

新型邻里关系不仅需要睦邻友好,更强调邻里之间建立“互信互助互不打扰”的自觉。邻里之间在发生相邻纠纷时应先在情绪上保持冷静,彼此之间多协商多沟通,若争议较大,也切勿意气用事,选择“硬刚”到底,最后反而会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