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2025.10.09
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2025.08.18
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政法委员会政务新媒体服务项目比选公告2025.07.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政法委员会政务新媒体服务项目。
2. 采购方式:综合比选。
3. 经费预算:20万元以内(大写:贰拾万元以内)。
4. 服务内容:中共五华区委政法委员会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维护、安全防护、展现设计、传播推广、日常运行保障等服务。
5. 服务期限:壹年。
6. 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符合相关行业质量标准。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从事互联网新闻及视频制作的相关机构。
2. 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完成过同类型的相关项目。有支持项目实施的技术团队,需提供技术团队完成的同类型案例作为佐证材料。
3. 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提供书面声明)。
4. 申请人应自主服务,不得再将项目委托给其他单位。
5.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交查询结果)。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比选。
三、 比选文件的递交
1.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比选者,请于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向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政法委员会提交比选报价文件,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含报价清单的比选文件(需密封)及详细、完整、具体的策划实施方案(加盖公章),报价不得高于经费预算。比选文件格式自拟,除前述内容外,还可包含供应商简介、业绩等材料。
四、 比选文件开启
1. 时间:2025年8月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2. 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16楼。
3. 比选结果,我单位将通过电话形式择日通知,参加比选单位无需到场参与文件开启。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比选公告在五华长安网(http://whzfw.km.gov.cn/)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西路1号1611室
联系电话:0871—63634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