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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名法官,全院全年受理案件38612件,审(执)结33853件——对五华法院的每一名工作人员来说,2019年是空前忙碌的一年。时间跨入到2020年,如何让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让更多案件化解在诉前成了五华法院面临的重要课题。
1.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切实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
2020年4月1日,五华法院抽调中坚审判力量,组成15名速裁快审法官团队,并建立起由速裁快审法官团队直接指导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对于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司法确认的,建立了由法官立即进行司法确认审查的调、诉无缝对接机制。
2020年4月1日至11月30日,共有5403件案件在诉前分流至五华区民事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四名坐班人民调解员先期开展调解工作,调解成功947件,调解成功率为17.52%。五华法院经调研发现,人民调解存在以下难以解决的问题——
首先,调解人员专业程度不高;
其次,调解人员流动性大,给调解工作的管理带来很大不便;
第三,调解人员经费保障困难,难以大量引入。
2.正视问题,创新思路,有偿诉前委派调解应时而生。
有鉴于此,五华法院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与支持,不断开阔思路进行诉前调解机制的建设。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授权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20个城市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和部分专门人民法院开展试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并据此制定《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第二条至第四条扩大了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调整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规定,将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纳入司法确认范围。依照上述《实施办法》,昆明市作为云南省的试点地区,其辖区内的中、基层法院有权对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基于上述全国人大授权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精神,2020年7月10日,在五华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五华法院与五华司法局签署开展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的合作框架协议,从各自的职能出发,探索建立了五华区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这也是全省第一家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中心于7月10日挂牌成立,五华法院在对首批7名特邀调解员进行培训后,7月20日正式承担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截止2020年11月30日,五华法院共分流242件至中心,调解成功88件,失败125件,尚有29件正在调解,调解成功率高达36.4%。
为使中心顺利运转,五华法院与区司法局共同制定了《五华区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开展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就中心机构及人员设置,特邀调解员选任程序、监督管理、回避、考核培训,诉前委派调解收费协商及调解工作流程、与诉讼程序如何对接等问题,均以制度的形式加以明确,使得诉前委派调解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中心亮点在于——
特邀调解员专业素质更高。中心特邀调解员由司法局在政治可靠、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法律工作者、律师等专业人士中择优挑选,并向法院进行推荐,法院根据司法局的推荐择优聘任,从根本上弥补了人民调解员专业程度不高的问题。目前,中心共有7名特邀调解员,均为从业超过10年的法律工作者。
确立了低价有偿的原则,实现当事人、特邀调解员、法官“三赢”,助力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化治理格局。依照《办法》规定,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需由当事人向特邀调解员支付一定的调解服务费,作为对调解服务工作的一种补偿,但调解服务费的标准,远低于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应当收取的诉讼费,最高不能超过应收诉讼费的50%。因此,诉前委派调解工作的低价有偿制度,即能给予特邀调解员一定的经济保障,又能让当事人得到快高效、专业精准的调解服务,还能降低诉讼案件,减少法院的审判压力。是一种符合当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一种有益探索。
确立特邀调解员值班制度,确保随时响应调解需求。中心建立以后,确立了严格的值班制度,安排特邀调解员轮值,不会再出现案子等人的情况,相对固定的人员更加有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中心调解成功首案即引央媒关注,五华解纷新机制得到全省推广。
今年7月20日,市民刘女士就一起标的310万的民间借贷纠纷,申请中心特邀调解员调解,三天后也就是 7月22日,特邀调解员就组织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在当天由速裁快审法官团队进行司法确认审查,并作出该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8月1日,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并未履行,刘女士即向我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局快速布控, 8月4日此案就已执行完毕,前后不过两个星期。此案作为中心调解成功的第一案,调解及执行程序的相关信息均被市、省、中央政法委转载报道,相关媒体对有偿调解、执调对接等亮点工作均给予了高度评价。
2020年11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司法厅制定、印发了《云南省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实施办法》(云司发[2020]1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促进全省诉前委派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实施办法》广泛采纳和认可了《办法》中关于诉前委派调解原则、特邀调解组织及特邀调解员的聘任、当事人权利、调解员权责、调解工作流程、调解员考核与清退等方面的规定。可以说,五华区在全省范围内首创建立的有偿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机制得到了全省推广,而五华区也将利用先发优势,不断对该机制进行总结、提高,使之更加契合人民群众不断发展的纠纷解决需求,助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