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法院把加强家事类案件工作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重要领域和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途径,探索“用心、诚心、真心”,强化家事审判工作,突出司法柔性与人文关怀,融合情理法,在“断家事”中促进内睦外和,在止纷争中实现和谐稳定。
用心锤炼专业,强化专业化审判,有效促进家事审判质效
1. 成立家事审判团队,集中审理家事纠纷
整合家事和未成年人案件审理上的优质司法资源,构建独立的家事少年法庭,实行家事案件与少年案件的合并审理。突出”亲、和、睦、诚“理念,最大限度缓和家事纠纷各方矛盾,案件呈现高调解率、高服判率、低改判率的良好态势。

2. 强化调解工作,化纠纷促和谐
鉴于家事纠纷人身性、道德性、情理性强的特点,调解对于家事纠纷的解决更具有优势。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案件的始终,法官从法治、人情、伦理和习俗等方面探寻当事人矛盾的根源,寻求解决之策,最大限度地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

3. 建立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制度
在送达受理手续或应诉手续时一并送达《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要求双方当事人全面、准确申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状况,并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不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
诚心定纷止争,强化部门联动,有效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创新
1. 与检察院签订联合开展涉未案件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合作意见
法院在审理涉未案件中,可以商请检察院提前介入协同调查,并可以借助检察院的资源和平台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心理辅导,案后联合回访帮教工作。

2. 聘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
联合区检察院、公安五华分局、司法局、民政局、妇联、团区委、区关工委等部门,选聘数名具有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或相关从业经验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实行家事案件、涉未案件案后社会关护、回访帮扶。

3. 建立“法院+社工+N”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模式
依托云南省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五华示范点,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被告人帮教、未成年被害人救助等个案支持小组,创建由法院主导,专业社工统筹,妇联、教育、公安、关工委、团区委、社区、学校等N个部门共同参与的“法院+社工+N”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模式,为未成年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真心为民解忧,强化机制创新,有效促进家庭文明建设
1. 发出“家庭教育令”
五华法院在审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中,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的情况,发出全省首份家庭教育令。在发出家庭监护令之前,法院会对监护人和家庭进行综合评估,发现家庭教育意识不高、方法不对、效果不好等情形的,发出家庭教育令,并联合区妇联、团区委、区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家庭教育指导师给予义务履行人家庭教育指导。随后对家庭教育令的实施进行评估,提出个性化的意见或调整指导方案。

2. 实行案后回访制度
在审理调解和好的案件以及发出家庭教育令的案件中,推行案后回访制度,跟踪了解案件结案之后的履行情况,以免矛盾再一次激化,从而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3. 引入婚姻家庭咨询师
在家事案件中,邀请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对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实现对婚姻和家庭的救治。

4. 实行“人身保护令”
对有家庭暴力的当事人,推动“人身保护令”的实行,联合公安、妇联、街道办、侵权人单位等多部门确保受害人及时得到救助,把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反家暴的利器。

5. 邀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
根据需要选择具有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或经验丰富的人民陪审员,开展涉未案件诉前、诉中、判后社会关护工作,寓教于审。帮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提高修复或重建婚姻家庭关系、和睦亲子关系的能力,促进涉未案件纠纷的有效解决和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6. 做好“控辍保学”劝返工作
积极运用司法手段,对“控辍保学”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一起抚养纠纷案件的未成年人入学难问题,联系区教育体育局帮助解决未成年人转学回昆明读书的问题,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能依法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